附件3
江西省医疗保险双通道药品使用申请及评估表
姓名
性别
相片
医保卡号
年龄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人员类别
口职工医保 口城乡居民医保
参保属地
工作单位
双通道医疗机构
双通道零售药店
申请人签字(患者本人): 年 月 日
以上内容由患者本人或监护人填写
疾病诊断
确诊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使用药品
药品用法用量及疗程
当前治疗方案(总药量)
内容:
方案起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已使用量: 本次外购药量:
属于:口辅助口一线 口二线 口三线及以上
联合用药:口是(联合用药名称)口否
双通道医疗机构申报信息
申请依据:
责任医师签章:
医保管理部门盖章:
备案意见
备案意见:
参保地医疗保障部门盖章:
注:1.本表一式三份,参保地医疗保障部门、双通道医疗机构医保管理部门、参保患者各持一份。
2.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证明疾病及病情程度必需的相关医疗文书。
3.双通道医疗机构、双通道责任医师和参保群众盖章签字视作承诺备案材料真实,备案资格和条件符合相关规定,对备案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隐瞒、欺骗,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申报人或委托人将本表及申报材料提交参保地医保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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