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省医疗服务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这一中心,突出抓好公立医院改革、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新一轮医院评审、民营医院“规范化服务”活动和医疗广告监管等五项重点工作,统筹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一、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一)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确定12个人口较多、基础较好的县(市)开展试点,以破除“以药养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为切入点,推进县级医院人事、编制、分配、价格、支付制度、监管等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机制。
(二)加强公立医院医药费用监管控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医保基金保障能力、医药服务成本变化、医疗技术发展等情况,综合确定医药费用控制管理目标,纳入公立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范围,定期公布医疗机构医药费用的动态信息,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三)综合协调公立医院改革有关工作。推进4所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试点,全面总结评估试点工作,为下一步公立医院普遍推行取消以药补医机制积累经验。跟踪试点城市和单位工作动态,开展调研督导,及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助做好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制定、实施工作,加强医疗资源配置和使用的宏观管理。
(四)推进落实医疗服务便民惠民措施。进一步落实《卫生部关于改进公立医院服务管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若干意见》和《江西省医疗服务便民惠民十项措施》,重点抓好构建全省统一预约诊疗平台、住院患者体验与满意度第三方调查和市、县肿瘤规范化诊疗等工作,不断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
二、开展医院评审评价工作
(五)开展“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示范科室”创建活动。围绕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的要求,在全省县以上医疗机构的临床科室和病理科组织开展“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示范科室”创建活动,促进城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工作目标的落实。全省首批择优确定100个示范科室并挂牌表彰。
(六)做好新一轮医院评审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评审实施细则,组建医院评审评价专家库,开展医院评审培训工作,深入推进应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加强医院日常监管与评价工作,探索建立医院监管评价信息平台,确保2013年全面启动新一轮医院评审工作。
(七)开展国家优质医院建设工作。根据卫生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新一轮医院评审为契机,积极创建国家优质医院,加强对创建工作的跟踪指导,做好申报和遴选推荐工作,力争“十二五”期间我省有更多的医院进入国家优质医院序列,带动医疗服务体系服务水平和运行绩效全面提升,推动医院改革发展。
三、加大医疗市场秩序整治力度
(八)深入开展民营医院“规范化服务”活动。会同人保、民政部门对2011年度民营医院“规范化服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通报考核结果与奖惩情况。组织开展以“加强内部管理”为主题的民营医院“规范化服务”活动,促进民营医院依法执业、规范管理、健康发展。
(九)加大医疗广告监管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在全省开展为期半年的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力争各类媒体医疗广告严重违法率下降50%。建设医疗广告“电子监控系统”,探索建立“事前做好宣传引导,事中加强查处规范,事后做好跟踪教育”的医疗广告长效监管机制。
四、加强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监管
(十)加强医疗服务日常监管。落实《江西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告诫谈话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日常监督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对医院的管理、专科技术水平等进行重点评价,实行记分管理,分值不低于下次周期性医院评审总分的30%。
(十一)深化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定期统计分析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报告系统相关资料,完善医疗安全预警干预机制,推动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进一步完善医患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指导各设区市年内完成医患纠纷专业调解机构组建工作。会同省综治办开展“平安医院”考核验收工作,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联合有关部门出台《江西省医患纠纷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明确用警规定,依法果断处置群体性事件,打击“医闹”违法行为。
(十二)加强医院运行监管。研究制定医院运行监管的内容和工作规划。研究建立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制定绩效考核体系。研究建立职业化、专业化的院长培训考核体系,继续探索开展医院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培训。
五、深入推进城乡医院对口支援
(十三)深化“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调整部分项目医院对口支援关系,支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落实信息报送和情况通报制度,加强绩效考核和工作评估,树立典型,充分调动支援医院、受援医院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十四)加强县级医院骨干人才培养。继续实施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组织240名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到城市三级医院研修。继续开展“走进西部”卫生人才培训项目,重点培训县级医院的班子成员、中层管理干部以及超声和心电图医师。
六、统筹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十五)加强人体器官移植监管。推动遗体器官捐献立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逐步建立全省人体器官捐献体系。加强器官移植监督管理,完善器官捐献工作流程,强化活体器官移植审批监管和分配制度。
(十六)加快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完成93所县级医院能力建设项目和3所省直医院、27所县医院远程会诊系统建设项目,推动县级医院与城市三级医院开展远程医疗活动,充分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作用。
(十七)扎实推进医师协会工作。加强医师协会自身建设,推动协会全面履行“服务、协调、自立、维权、监督、管理”职能。委托医师协会全面启动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组织开展业务水平测试,完善医师准入后的监管和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