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总工会下发《关于表彰江西省五一巾帼标兵岗和标兵、江西省女创业带头人的决定》(赣工决字〔2013〕1号)文件,表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我院王蔚同志喜获“江西省五一巾帼标兵”称号,全省共有50名女职工获得该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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