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
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支部、各科室:
根据江西省教育工会《关于做好2020年度教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赣教工〔2020〕4号)精神,为了更好地开展我院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切实为职工排优解难,提高职工的福祉和获得感。现开展我院2020年度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障对象
全院在职职工(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的工会会员均可参加。
二、保障计划
1.《女职工幸福互助保障计划》
缴费标准:每人每份15元(保险期限1年),每人最高可投保3份。被保障人在保障期限内确诊患有原发性乳腺癌、卵巢癌、宫体癌、宫颈癌、输卵管、阴道癌中任何一种或多种妇科癌症,可领取保障金:10000元/份。
2.《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
缴费标准:每人每份20元(保险期限1年),每人最多可投保5份。被保障人在保障期限内发生意外伤害,按意外伤残程度领取相应的保障金;如在保障期内发生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在180天内死亡,可领取保障金全数。保障金:15000元/份。
3.《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计划》
缴费标准:每人每份35元(保险期限1年),每人最多可投保3份。被保障人在保障期限内确诊患有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等18类大病,可领取保障金:12000元/份。
三、补助办法
1.《女职工幸福互助保障计划》,工会以在职女职工人数计拨补助。补助标准:每人每份15元(每人限补助1份)。
2.《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和《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计划》两种保障计划,职工可同时选择两种保障计划进行投保,亦可选择其中任意一种保障计划进行投保。工会将选择其中人数较多的进行补助,剩余费用需个人自行缴纳。补助标准:每人每份12元(每人限补助1份)。
四、参保方式及注意事项
1.各支部统一将被保障人姓名、身份证号和参保计划等内容填写在《 支部互助保障计划报名表》中,并于5月29日(星期五)之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6725648@qq.com。由工会审核参保名单和份数后,告知各支部应缴付金额。
2.因单位各险种的投保份数一致方可集体参保,故工会将根据各支部上报的参保份数进行审核,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最终以工会审定为准。
附件:《 支部互助保障计划报名表》
工会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