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
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
突出问题活动领导小组(代章)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
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卫生厅《江西省卫生系统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卫作风整治字【2012】1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围绕省卫生厅提出的集中整治要求,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中心,紧密结合医院中心工作任务,通过开展思想教育、查摆问题、自我整改、严格问责、完善制度等方式,切实解决当前干部工作作风中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实现全院干部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工作效率明显提高,促进医院事业健康发展。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问题
集中整治范围:全院各部门、科室及全体工作人员工作作风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集中整治的重点问题:认真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若干问题的决定》和《江西省卫生系统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赣卫作风整治字【2012】1号,以下简称《方案》),明确的各项相关任务、措施和要求,切实解决影响干部作风的各个方面的各种突出问题。
(一)着力解决工作作风上的“庸、懒、散” 和“生、冷、硬”问题
1.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业务不熟,工作能力低下,不认真执行政策和上级工作安排,具体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标准低,不比谁做得比自己好,只比谁做得比自己差,精神萎靡不振,得过且过,效率低下。摆资历,工作推诿扯皮,牢骚满腹、怨天尤人,退避困难、逃避问题、回避矛盾,认为这些事情自有他人处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2.自由散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好逸恶劳,不求上进,沉迷于赌博和娱乐,工作没有心思。纪律松弛,迟到旱退,工作时间随意脱岗,上网聊天、购物、玩游戏、炒股票等。
3.主动服务意识不强,不主动为病人着想,不认真落实便民服务措施,服务项目和应该公开的信息不及时向社会公开,应告知事项不一次性对病人告知,让办事人员到处跑、反复跑。
4.对病人不负责任,优患意识差。不认真落实医生查房等规范和制度,不认真分析、讨论病人病情,甚至上班或值班时间擅离职守。
5.服务态度差,对待病人面孔冰冷、语气生硬、态度傲慢、漫不经心,甚至百般刁难。缺乏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和敬业精神,对待病人不热心,解释病情不耐心,观察病情不细心、帮助病人不诚心。
6.部门及科室负责人对所属人员疏于管理,教育不当,任由甚至纵容所属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
(二)着力解决领导作风上的“假、浮、蛮”问题
1.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虚报、瞒报统计数据。不从实际出发,不按规律办事,只顾眼前政绩、不顾可持续发展。
2.工作检查落实少,满足于听汇报、看材料,上情不吃透、下情不掌握,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调查研究走马观花,不解决实际问题。
3.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重大问题上个人说了算,不认真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家长作风严重,搞“一言堂”、个人独断专行。
4.不把职工和病人利益放在首位,不注意倾听社会呼声,对职工意见、群众信访不重视。
(三)着力解决为政或从业不廉的“私、奢、贪”问题
1.不严格执行招投标法规,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在药品、医用耗材和器械采购活动中以权谋私,不在全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目录内制定药品采购目录,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不通过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采购或实际采购数量与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采购数量不一致。
2.不按规定办事,在承揽工程、承包项目活动中谋取非法利益,违规插手项目建设和招投标等工作,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
3.在人事调配上不按组织程序办理,任人为亲或从中谋取个人利益。联络感情送红包,利用职权收红包。
4.不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和党员班干部报告个人事项规定,谋求小团体利益,搞权力集中化、个人化。违规为子女亲属谋取私利,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5.对上级政令和医院决定执行不力,对科室或个人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不执行,甚至设法阻挠。
6.不认真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活动,不严格执行医院目标管理方案,科室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
7.贪图享乐,不追求工作业绩,讲排场、比阔气、比待遇。不认真执行医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和进修管理规定等规定,公务消费大手大脚、铺张浪费,超标准接待,违反规定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豪华装修办公场所,不按规定压缩“三公”经费,公款外出考察无实质内容,公费进修与外出学习不按医院文件规定,不带项目。热衷于迎来送往、沉迷于吃喝玩乐。
8.工作中不按章程办事,故意刁难办事人员,设置障碍,巧立名目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做权钱交易。
9.医德缺失,在治疗过程中不按实际病情诊治,小病大看,滥做检查、滥用高值药品耗材,开大处方,过度医疗,私自收取病人费用、乱收费用。
10.实施开单提成、奖金分配与科室收入直接挂钩。
11.索要、收受患者或其亲属“红包”,接受医药(器材)企业回扣或参加由其安排并支付费用的旅游、娱乐等活动。
12.医院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违规参与药品、医用耗材等营销活动,从中谋取私利。
13.对“阳光医药”电子网上监察系统发现的问题与不足不及时坚决纠正。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集中整治活动从2月开始,12月底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
(一) 学习动员阶段(2月10日—2月29日)
1.动员部署。2月23日召开全院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动员大会,传达全省卫生系统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动员会议精神,总结发展提升年活动工作,全面部署集中整治活动。
2.宣传教育。设立活动专栏,编发活动简报,悬挂宣传标语,印制宣传单,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了解掌握全省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的部署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学习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关于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重要精神,增强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利益观。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印发<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制度、工作纪律等,增强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意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卫生部《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关于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及有关行业管理政策法规,增强依法执业廉洁执业意识。学习《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若干问题的决定》、《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等文件,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针对性教育,增强服务发展、促进发展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3.组织开展讨论。联系工作实际和干部职工思想实际,制定大讨论方案,就“整治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这一主题组织开展大讨论活动。活动延伸到5月底,与自查自纠阶段的相关工作结合起来。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1日—5月31日)
1.深入查摆问题。对照《方案》指出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结合医院实际,全面检查近年来优化环境、服务发展的各项工作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找准、认清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恳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职工、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本单位及个人工作作风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互相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摆问题,努力把问题找准、议透。
2.制定整改措施。结合“创先争优”活动,针对自我查摆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深刻剖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就整改问题、优化服务作出明确承诺。
3.自我整改。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帐,将整改措施、服务承诺及落实情况,通过医院网站、公开栏、地方媒体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根据群众反映、民主评议及干部的现实表现,以党支部或病区(科室)为单位对每个工作人员提出评议意见,明确改进要求。每个工作人员就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通过适当方式向服务对象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
整改台账及“整治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大讨论活动总结,于5月31日前报省卫生厅整治办。
(三)督查整改阶段(6月1日—11月15日)
1.进行全面自查。医院整治办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对全院开展整治活动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找准工作中的不足,及时加以改进和完善。
2.开展明察暗访。医院整治办结合行风评议工作对各病区、各科室进行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的明察暗访,保证察访的真实性、有效性。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3.接受投诉举报。积极拓宽和畅通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和吸引社会参与,加大外部监督力度,向社会公布干部作风问题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
4.严格督促整改。医院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全院各科室开展整治活动和落实整治措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发现和查实的问题,视情进行告诫谈话、公开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5.严格问责。对在自查中发现并自觉及时纠正到位的问题,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可依法依规从轻从宽处理或免予处理。对在被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和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涉及部门科室的问题,追究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责任;涉及个人的问题,除追究本人责任外,对督促整改不力、导致整改不到位的分管领导一并追究责任。对在集中整治中纵容姑息、压案不查、抗拒检查、拒不纠正、弄虚作假、销毁证据、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的,或在集中整治期间仍顶风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16日—12月31日)
1.全面总结。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从主要现象、表现形式、重点环节、重点领域上认真梳理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从内外环境、干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上深入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从整治措施和实际成效上总结和把握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环境优化的内在规律和有效途径。个人形成书面总结总结交监察室存档备查。
2.完善提高。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着力完善机制,努力形成有效防范和纠正工作作风及医德风问题的制度体系,把集中整治的成果转化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服务质量持续优化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紧密联系实际。要坚持一手抓集中整治活动,一手抓医疗服务中心工作,促使两者相互结合渗透,实现 “两不误,两促进”。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三好一满意”活动、“卫生行风大家评”活动、“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以及落实十项便民惠民措施为契机,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解决工作作风问题;以完善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制度、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解决领导作风问题;以建设“阳光医药”网上监察系统、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将高值医用耗材纳入集中采购范围、推进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开展“四合理”(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专项监督检查为抓手,巩固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治理工作成效,解决从业不廉问题;以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三项制度”为重点,解决服务低效率问题。
(二)坚持边整边改。集中整治活动既要把握节奏,稳步推进,又要边整边改,讲求实效。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不搞“一刀切”。坚持进度服从质量,深入自查自纠、强化整改,做到发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切实使集中整治活动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