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党委遵循“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基本程序,把握“全、新、快”三字决,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推进全院党务公开规范化。
在公开内容上求“全”、在公开机制上求“新”、在公开时间求“快”。党组织的重大决策、决议、工作要点、组织机构、工作职责与分工相对长期固定公开,对干部推荐选拔、任用情况、党员发展、流动党员管理、党费收缴使用情况及时公开,对一些需全体党员群众尽快了解的方针政策,重大事项等,通过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大会、下发文件、院报、院内网络等形式随时公开,以保证党务公开的经常性、持久性、规范性、严肃性,让阳光党务落到了实处。(黄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