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我院把该工作列为今年医院重点工作内容之一,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成为惠及普通百姓、维护群众健康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据悉,从2012年1月1日起,江西省实施新农合新政策,再次提高新农合的报帐比例,但医院必须与各县区农医局签订协议。为此,我院医保科周玉梅科长和全体工作人员在曾常爱院长、张愈延副院长的带领下,分片分组深入到全市各县区农医局,经多次协商,最终与各县区农医局签订了正式协议书。根据协议,自2012年1月1日开始,凡在我院住院的新农合病人报帐时都可比同市区非协议医院多补偿10%。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是真正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险的目标,维护社会公平的一项惠民政策。因此,我们医院一定会继续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让病人当天出院当天报帐,让病人有病能及时看病,看病能及时报账。(医保科 周剑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