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下午,我院在八楼会议室组织召开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警示教育大会,院领导及全院干部职工参加,会议由副院长司小刚主持。
会上,党委副书记罗美华传达了省卫计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福建漳州市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她强调,全体医务人员一定要继续深入学习国家卫计委《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认真贯彻执行好省卫计委文件精神,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院长曾常爱指出,此次福建省、漳州市有关部门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的坚决查处和责任追究,充分体现了卫生计生系统对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凡是违反“九不准”的行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他希望全院干部职工警钟长鸣。
司小刚副院长希望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自觉抵制医药购销商业贿赂,各科室要按照《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和“阳光医药”网上监察系统的各项监察描述指标“阳光用药”,不要触碰“医药购销商业贿赂高压线”。(监察室 周剑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