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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院)举行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23 13:24点击数:

 6月22日 下午,(临床医学院)在临床医学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举行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根据院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安排,本次为国家最新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旨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增强遵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院领导及各支部书记参加,党委书记张波主持。

 会上,党委书记张波、内科第一党支部书记韦华章、五官科党支部书记汤洪就本次专题作了重点发言,此外,副院长曾晓元就医院安全生产工作作了强调。

 韦华章从自身岗位出发,表示在科室管理上,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安全生产:一、医疗安全;二、痳精及高危药品的管理;三、仪器设备的检测与维修;四、消防安全;五、水电氧安全;六、危化品安全;七、压力容器等

 汤洪畅谈了自身学习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心得体会,表示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作为医务工作者及党员干部,更应该带头宣传和贯彻党和国家发布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制度。

 张波阐述了以上三项法律条例修改的内容及最新的变化,其中宪法修改共有十一个方面的重要内容:一、确立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二、调整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三、完善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举措;四、充实完善我国革命和建设发展历程的内容;五、充实完善爱国统一战线和民族关系的内容;六、充实和平外交政策方面的内容;七、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八、增加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九、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十、增加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十一、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修改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等。新的《监察法》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基础性作用的法律。体现了党坚定不移地把发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决心和意志,主要内容有:一、明确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领导体系;二、明确监察工作的原则和方针;三、明确监察委员会的产生和职责;四、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五、赋予监察机关必要的权限;六、严格规范监察程序;七、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新修订的《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实现了五个突破,具有十大亮点,是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具体表现,集中彰显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源头防范的理念。五个突破体现在:一是将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首次纳入立法;二是对主体责任的落实提出了条件量化、具体化的要求,创新了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三是将安全风险管控挺在事故隐患之前,更加注重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四是部门职责界定清晰,尤其是解决企业主管部门职责、旅游行业安全管理职责缺位的问题;五是建立了一系列新的法律制度。如保险制度、工期管理制度等。十大亮点表现在:一、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强化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三是明确乡镇和开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四是厘清部门监管职责;五是加强公共安全管理措施;六是完善“双重预防机制”;七是吸取丰城特大事故教训加强建设工期管理;八是明确安全生产事故的提级调查的情形;九是加大对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违法行为的监管;十是加强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的运用。

 6月,恰逢“安全生产月”,配合本次中心组学习的主题,曾晓元对医院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作了汇报,也对医院下一步工作作了部署,强调需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加强安全防范训练,进行全院大巡查,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等,希望全院对安全生产工作加以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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