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工作需要,经使用科室、医用耗材具体工作小组对医用耗材议价结果进行预公示,结果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注:如有异义,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具体工作小组提出,逾期将不受理(预中标公告无异义示为中标结果公告)。
特此公示。
设备科
2024年7月11日
2009-2017®版权所有 赣ICP备14006013号-1 卫生厅审核编号:赣卫网审〔2014〕